符合性审查与形式审查分别是什么
符合性审查与形式审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针对的是招标的审查,一个是行政机关对于申请材料的审查,他们从本质是就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具体的含义是什么,分别有什么不同,接下来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签署等。符合性检查是一种形式审查,只核实投标文件中是否已经包括了以上文件内容,形式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根据这一规定,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是否符合条件作实质审查,即不需要对民办学校办学的资金来源是否真实、教师是否具备资格、场地和校舍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等进行审查,因为这些内容已经由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部门等进行过审查。民办学校登记,目的仅是确立其法人资格,因此,只要取得了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登记机关就应当即时予以登记。由于形式审查不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因此,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一、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三)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四)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五)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
(六)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合乎要求;
(七)应附送的证件、说明等,是否完备;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是否缴纳;
(九)书写要求是否合格。
二、形式审查的结果是什么
形式审查有两种结果:
(一)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完全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则予以受理;
(二)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申请书件不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待达到要求时再行申请。对申请手续基本符合要求,但缺少或有出错的申请文书,商标局可令申请人补正。在限期内完成补正的,保留申请日期;在限期内未完成补正的,或者补正后仍不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