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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是侵犯商标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514次

商标是一种标识,主要的作用是区别企业或者产品,商标经过商标管理部门的注册后,就具有商标权,商标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在实践中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非常多,那么怎么算是侵犯商标权?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如何才算是侵犯商标权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一)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二)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二、侵犯商标权应该如何赔偿

(一)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三、商标侵权侵权数额如何计算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1)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这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还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具体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当前两项所称的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但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才算是侵犯商标权”问题进行的解答,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商标侵权的要件,包括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等。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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