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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材料需要交几份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411次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有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进行驳回,而申请人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后申请复审,那么商标驳回复审材料需要交几份?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需要交多少份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对申请复审的材料要提交多少份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只需要提交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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