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须知
一、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