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注册不能取代商标续展
有些注册商标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将要届满时放弃续展注册而选择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以为这样一来既可以使商标权得以延续,又能节省一定费用。因不根据商标局的规定,商标续展注册费用为20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的,还需另交续展注册延迟费500元,而商标注册申请费用仅为1000元。
有些注册商标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将要届满时放弃续展注册而选择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以为这样一来既可以使商标权得以延续,又能节省一定费用。因不根据商标局的规定,商标续展注册费用为20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的,还需另交续展注册延迟费500元,而商标注册申请费用仅为1000元。多数情况下,注册商标人可以通过新申请再次获得原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权。但有时也会事与愿违,重新提出的注册申请被拒绝注册,而且接到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书时常常已过了续展注册的宽展期,再想续展也不可能。原注册商标人对此可能会感到不理解。本文拟就重新申请注册与续展注册存在的实质不同及造成重新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原因作一简要分析。
一、重新申请注册与续展注册存在的实质不同
1、是否要经过实质审查
(1)核准续展注册申请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二者对续展注册申请是否需经实质审查虽然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质审查"是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作出是否予初步审定的行政行为,这一行为直接关系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因而属于"消极行政"的范畴。这类行政应受到严格的法律制约,即所谓"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则没有行政"。因此可以得出,商标局对续展注册申请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在实践中,一般来说,只要是在续展期或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而且申请人名义与原注册商标名义一致,都会被予以核准,所需时间也比较短。
(2)重新申请注册必须经过实质审查
然而,对重新提出的注册申请则视同一份新申请,必须依据现行商标法律法规,从禁止注册的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两方面再次予以审查,决定其是否能获得注册。
2、能否使注册商标权不间断地得以延续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可风,通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权利可以自然得以延续,从上一个有限期届满到一个有效期开始之间没有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