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的著名商标有很多,比如红塔山、五粮液、联想等等。那么说来说去,这个“驰名商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法律上又是怎么规范对驰名商标的认证的呢?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考虑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其明确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认定途径与条件
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3条途径可走:a.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b.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c.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申请者可根据自身便利条件选择自己最适合的途径,当确定好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途径后,还需提供以下司法认定的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以上就是认定驰名商标的详细介绍,需要提醒的是:驰名商标的认定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该商标的知名度会随着客观情势的变化而变化,在下次需要作为驰名商标保护时候,如对方提出异议,仍然需要再次认定,只是过去的认定可以作为参考,有利于新认定的成功实现。
因此,若要保持驰名商标的效力,企业必须不断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断开拓市场、重视企业品牌形象、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商标权益,哪怕是件不值一提的维权记录,都将成为“受保护的材料”为再次认定驰名商标作出巨大贡献。河南省隆盛商标事务所是河南地区商标代理量和审批通过率最高的企业,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高效、权威、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注册分析和建议,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在海外市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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