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注意哪些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1.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虽然已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但未附送资格证明或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则由商标局退回,申请日期不保留。2.申请时虽然已附送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但未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则由商标局退回,限期补工正。申请日期子以保留。3.因申清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请日期处盖有“补”定印章,补正于续后,申请日期予以保留。
凡经商标局驳回并盖有“驳回”字样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上报。4.同-申请人的同一商标,已在商品上注册了普通商标,又申清集体商标注册的,该申请人已注册的普通商标不能转让和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否则将按将按《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予以驳回。5.集体商标的多数申请人缺少注册申请及管理的经验,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如做好事先查询,咨询或委托商标事务所办理其注册申请事宜,将有益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顺利进行。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较普通商标严格。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依《商标法》审查3点,即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较普通商标严格。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依《商标法》审查3点,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本身是否属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禁用之列;
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同时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审查该注册人的主体资格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以下几项:1、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宗旨,其目的和意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共秩序;
2、使用者是否为其集体成员和函盖其所有的集体成员,是否具有公正性,不带歧视性;
3、是否对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出特定要求,以免损害消费者利益;
4、是否规定了其集体成员使用该商标的具体条件;
5、是否与其集体成员履行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6、是否规定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7、收取的管理费用的数额不得显示出以营利为目的。其管理费是否规定使用于其集体商标的管理;
8、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