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要在公布后吗
专利的发明人想要取得专利权的时候就需要对发明的专利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提供申请后,专利管理部门就会对专利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步,那么实质审查要在公布后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亦称完全审查制度,1836年创设于美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明创造的数量日益增多,登记制往往使没有任何科学技术价值的申请也获得专利权,这引起了许多专利使用者的不满,因此舆论要求对发明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即除形式审查外,还要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实质审查,再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二、实质审查的内容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三、实质审查要在公布后吗
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技术角度确定发明的专利性,即审查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一般来说,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了审查费以后,即开始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作用的发明,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的请求,应当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该请求可以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或者更迟一些时候提出,以便申请人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对其发明做出恰当的估价。申请人于正当理由在上述三年期限内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进程中,专利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行文献检索。专利合作条约(缩写为PCT)组织规定其成员国在审批专利进必须检索“最低限度文献量”为指定的七国和两个国际组织自1920年以来公布的专利文献及152种5年的非专利文献。审查员有针对性地查找与申请专利的发明直接有关的文献。作为判断该发明有无专利性的依据。
审查员把实质审查中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中一些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内容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这种信件来往可以根据具休情况进行一次或者多次。在特殊情况下,审查员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会见,当面解释一些收面难以表达清楚的问题。
专利局将实质审查结果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予以公告。决定书分为两种:
(1)驳回决定书: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时,予以驳回并详细列举驳回的理由。
(2)审定决定书:如果在实质审查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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