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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440次

专利在申请之后,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而且还要进行公开。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最后才会进行专利授权。那么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

发明专利要先进行公开,然后实质审查,因为审查的时间较长。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实质审查制度

专利实质审查是指专利局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对发明是否具备专利权的条件作出决定的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大致2~7年。日本、西德、荷兰等为7年,澳大利亚等国为5年,巴西为2年,我国则为3年。

专利一般是要进行公开,然后再实质审查。即时审查制是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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