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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在合同中未明确许可可以使用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512次

对于他人创作的作品,如果具有独创性,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权人由此享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使用他人的作品,需要经过许可。那么,著作权在合同中未明确许可可以使用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在合同中未明确许可可以使用吗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许可的,是没有使用权的,如果要使用的,是需要经著作权同意,并且需要支付费用的。

著作权许可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根据不同的许可内容签订出版权许可使用合同、表演权许可使用合同、编辑权、改编权、翻译权许可使用合同等。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必须明确著作权人授权的种类,即被许可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其作品。如授权被许可人翻译权或改编权等。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是不同的。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是指著作权人将许可使用的著作权授权给被许可人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既不能再将上述权利再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自己也不能使用。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某一项或几项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将同样的权利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合同对是否专有使用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是指被许可的著作权在地域上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其表现在作品的复制、发行范围、表演权或播放权以及翻译权的范围等。许可使用的期间,是指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即作品使用的年限。

4.付酬标准和办法。根据有关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5.违约责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双方在合同中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明确、具体,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不能概括当事人意思的,还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表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要想使用他人的作品,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不经许可也能使用。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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