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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的互惠原则是如何体现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577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著作权法的互惠原则是如何体现的”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著作权法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庚午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3月《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草案发布,目的在于征集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意见。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5年3月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对现行《著作权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据悉,在2014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姜健等31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议案。代表议案提出,现行《著作权法》没有全面概括侵犯著作权的所有行为形态或者类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规定有待完善。代表建议科学界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范围、扩大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适用范围、建立适应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障机制。

修改《著作权法》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国务院法制办已就法律草案进行了两次大范围的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抓紧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研究。教科文卫委员会已多次组织开展《著作权法》修改工作专题调研,并对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

二、著作权法的互惠原则是如何体现的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这体现了互惠原则。这里所说的“外国人”,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外国组织。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若悠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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