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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者享有什么权利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416次

作家越来越多,爱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多,图书的出版也越来越多,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所以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在网上找到了很多关于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希望大家仔细阅读,能够从中获得很好很多的知识!核心提示:出版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出版社的权利有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此权利专指“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下面就由若悠网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出版者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对“对版”的解释是

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出版者是指从事上述活动的图书馆出版社、报社、期刊社。

(二)出版社的权利

1、法定权利出版者享有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此处的专有使用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其他图书、报刊不得使用;二是图书专有出版权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其他出版社出版同一图书时,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原图书的版式设计。”

2、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此权利专指“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作者在出版合同有效期内,无权在同一地区(如大陆)与其他出版社就同一图书订立出版合同;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区内,其他出版社不得出版该图书;

(3)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

(三)图书出版者与著作权人的关系

1、图书出版的期限与质量出版合同中必须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与期限出版图书。签订合同后,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未能按期出版图书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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