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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搞酬的标准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1 阅读: 468次

判断培训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判断聘请来的讲授者所培训的内容是否涉及到其所在公司的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如果聘请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那位授课的员工在培训中所讲的内容并不涉及商业秘密,且并未对他所在的公司造成损失,则不构成侵权。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著作权限制】作品搞酬的标准

作品搞酬,一般是按字数确定,确定报酬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作者和出版商在合同中确定,另一种是依国家规定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作品搞酬标准是:

一、著作稿,每千字30-100元;

二、改编稿,每千字10-50元;

三、翻译稿,每千字20-80元;

四、印数稿按前述基本稿酬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书籍印数稿为基本稿酬的1%;

作品的稿酬除按上述基本稿印数稿方式确定标准外,还可采用版税式方法确定搞酬。

版税式方法计算稿费的方法是出版图书的单价x印数(册)x版税率。

版税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原创作品一般为3%-10%;演绎作品一般为1%-7%.

作者获得稿酬收入,应交纳个人调节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每部书稿酬不超过2万元的,减征30%的税收,即按14%征收个人调节税。

稿酬的支付方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支付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时间应当是在书籍出版后一个月内结清,每次重印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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