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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摄影作品肖像权隐私权归属于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523次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摄影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摄影作品很多人物拍摄,而人是具有隐私权的,有些摄影作品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那么人物摄影作品肖像权隐私权归属于谁?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人物摄影作品肖像权隐私权归什么人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隐私权是归公民所有的,而人物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是归作者所有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人物摄影作品肖像权隐私权归什么人”问题进行的解答,隐私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隐私权是归公民所有的,而人物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是归作者所有的。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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