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登记书可以当版权使用吗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作者可以自愿申请对版权进行登记,申请版权登记后由版权局进行核查,核查后符合规定的,就会发给作品登记证,那么作品登记书可以当版权使用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作品登记书可不可以当版权使用
作品登记证只是对作品权利归属作出的证明,作品登记证并不是作品,所以不能当版权使用。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搞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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