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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登记是自愿的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607次

版权登记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版权,只要我们满足条件,我们创作了一些作品,在想作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那么美国版权是否为自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美国版权登记是否为自愿的

是自愿原则。美国版权法是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版权法,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从1790年到1799年在美国出版了1.3万部作品,只有556受版权保护。

美国版权登记

作品首先在美国境内出版的,在美国享有著作权。在美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美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亦受美国法律保护。美国版权登记,是提出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作品只有进行版权登记之后,方可对某些侵权行为进行诉讼并获得法定赔偿。

登记种类

1、文字

2、口述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和模型

8、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所需资料

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自然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创作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表(须由申请人签署)

4、创作人名称及地址

5、作品说明书(作品名称、类型、完成日期及发表状况等)

6、委托书

7、其他需出具的资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版权登记是自愿的,我们可以申请版权登记也可以不申请,但是我们的版权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没有进行版权保护的话,就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们拥有这个作品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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