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中,如何判定抄袭与借鉴
对于一些文学作品,一般都是以文字为主。但是我们常常会发现这类文字作品经常会被抄袭与借鉴。那么,当事人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维权,就要对一些侵权的文字作品进行鉴定,这该怎么做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字作品中,如何判定抄袭与借鉴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适当引用”指作者在一部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断。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千五百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如果多次引用同一部长篇非诗词类作品,总字数不得超过一万字;引用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四十行或全诗的四分之一,但古体诗词除外。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但专题评论文章和古体诗词除外。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本文之后都清楚了吧,在需要进行文字作品鉴定的时候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对于原著来说就要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更好的依法维权,减少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