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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暂扣侵权商品当事人不来处理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507次

生产或制作的商品侵犯了其他品牌的权益,比如抄袭等,被举报到工商部门之后,工商部门是有权对于侵权商品进行扣留。但是一些当事人在自己的商品被扣留了之后依然不闻不问,不去处理它。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工商部门暂扣侵权商品当事人不来处理怎么办

对于涉嫌假冒产品的处理,首先要认定产品是否是构成什么性质的假冒,在法律上假冒是一个多重含义概念,假就是假、冒就是冒,又是假又是冒三种不同的性质的假冒行为。对假的问题,一般是指产品质量达不到明示标注的国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分为主控指标和一般指标,经有鉴定资质机构的有鉴定资格人员出具的鉴定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称为假,属于假的产品,一般是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冒一般是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产品的特有的装潢(看这个产品在市场知名度来定)、商标来确定,针对冒的行为,工商部门依据《商标法》定性处理,如何认定冒的行为,由厂家或相关机构对冒的产品进行认定,如认定冒的行为存在,没收侵权商品中。所以,你说假冒其实就是这么一个意思。工商部门对假冒产品处理就要依据正常的两个系统的法律进行责令改正、没收产品、罚款这三种处理。

二、法律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对依法解除强制措施,需退还当事人财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三个月内领取;当事人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通知当事人在六个月内认领财物。通知或者公告的认领期限届满后,无人认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处理物品,变价款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专门帐户上。自处理物品之日起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变价款扣除为保管、处理物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上缴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商部门扣留了侵权商品后,当事人要能够尽快的处理,如果一直拖着不处理的话工商部门是有权做出更多的处罚。面对工商部门暂扣侵权商品当事人不来处理的情况想要维权,在若悠网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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