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有追偿权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提供担保人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担保人为债务担保担保后,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有追偿权?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没有追偿权
目前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辩护权后有没有追究权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主流的观点认为是有追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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