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构成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构成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间接故意能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间接故意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非法强拆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非法强拆,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造成损失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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