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产抵押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签订房产抵押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房产抵押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
1.明确约定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2.明确约定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3.明确约定好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4.明确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有什么区别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有:合同生效日期不同,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法定其他区别等。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三、已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子能否被抵押
已备案的房子,开发商不可以拿去抵押。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目的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设置了抵押,影响了其所有权功能的发挥。发现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的行为,购房者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发现开发商有类似行为的时候购房者也可以进行解决的维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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