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
一、刑事案件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
1、实施刑事犯罪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一般都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死亡赔偿金的支付年限: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该如何办?
1、犯罪嫌疑人去世的,一般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已经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而如果在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死亡的已经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的时候死亡的,不作出起诉决定;在法院审判的时候死亡的,应该停止审判或者是宣告无罪。但是依然是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
2、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再对其提起公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1、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公民实施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的相关赔偿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的相关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