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
行政诉讼是俗称的民告官,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时,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一般是由被告进行举证的。
行政诉讼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被告要提供作出行政决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要在10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且进行答辩,所以行政诉讼被告举证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如果在举证期限内被告不提供证据的,是为举证不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很大可能会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
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但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行政行为是错误的,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样对原告维护自己利益是非常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