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唤证人可否拒收
法院传唤证人的时候是会提出相关的传票通知,证人在面对法院传唤证人的通知时,由于不想要出席开庭审理的关系,于是就想要拒收法院发来的这份传单。很多人不知道这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听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法院传唤证人可否拒收
可以,但有条件。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所以,你拒绝出庭,即是属于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包括应诉、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在内的诉讼权利的放弃,所以,你是有权力拒绝出庭的。
当然,《民事诉讼法》也有规定,即法律规定应当出庭的当事人,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根据《民诉意见》,应当出庭的当事人包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身份关系的诉讼,当事人不到庭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也不利于调解。如果你是这几类诉讼中的被告,就应当到庭;如拒绝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有权力对你进行拘传(拘传的意思就是给你带上手铐,把你强行带到法庭参加诉讼)。
人证属于《民事诉讼法》即《证据规定》中的证人证言,是证据之一种。其是否有法律效应,应结合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综合判定。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其他形式证据的印证之下,证人证言是不会得到法院采信的。因为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具有很大的瑕疵,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其真实性便无法得到确认。证人证言只能作为补强的证据使用,无法单独作为关键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法院传唤证人的时候如果证人不想要参与庭审的话是可以拒收,但法院也是有强制证人出席庭审的可能性存在的。拒收法院传唤证人的火锅或是法院传唤证人之后证人不参与会不会有处罚而不太清楚的时候,请您都来若悠网询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