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拿走公司手机怎么处理
一、员工拿走公司手机怎么处理
员工拿走公司手机,因为工作原因并且已经报销的,可以不用管;非工作原因拿走,未构成犯罪的责令退还,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罚;构成犯罪的,直接报警处理,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装修公司逾期违约怎么处理
装修公司逾期违约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工程延误是由业主单方造成,且经过装修公司采取补救措施依然未能解决的,那么此时装修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工程延误主要是由业主单方造成,且装修公司放任其产生的,此时装修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业主未及时将相关装修材料补足,而装修公司发现后又不主动提醒,进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等等。
此时,装修公司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公司变相逼退员工怎么做
公司逼迫劳动者辞职的行为多见于给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报酬等方式,一定会在语言或行动上采取一定措施,劳动者可以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然后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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