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原告不说话可以吗
如果自己想要起诉对方,那么在开庭的时候需要先进行举证,然后就是对方反驳证据等,如果这个时候原告不说话是不是也是可以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开庭原告不说话可以吗
可以,只要你的律师完全能理解和表达你想法和权利。
律师代理的作用:
有代为立案起诉,参加诉讼,接受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提出回避申请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调解,接受和解协议,代为撤诉、反诉等属于特变授权。
1.一般代理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律师的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特别授权。
2.全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原告不说话,那么只要是有律师能够完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权利的话就可以,如果自己律师也没有原告不说话,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会阻碍案件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