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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罪有什么惩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27 阅读: 103次

一、入室盗窃罪有什么惩罚?

入室盗窃涉嫌盗窃罪,惩罚如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什么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三、盗窃罪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盗窃罪成立的条件有: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入室盗窃罪有什么惩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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