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欠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出具欠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出具欠条应该注意的问题有要明确所欠物品的种类,明确当事人的身份,数字一定要大小写等,出具欠条的当事人一定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一定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追讨欠款需注意哪些问题
追讨欠款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
(一)进行合理催收,不使用暴力手段,不进行非法拘禁、恐吓辱骂、寻衅滋事等手段;
(二)注意民间借贷诉讼的时效性是三年;
(三)注意保留证据,如借条欠条、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证据;
(四)善于运用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综合手段。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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