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拒绝接收传票咋办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明确的被告是法院对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之一,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案件的,会提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如果当事人不出庭的,会发出传票,那么被告拒绝接收传票如何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被告拒绝接收传票咋办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拒绝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形式送达,如果经两次传唤后不出庭的,可能进行拘传。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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