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到现场怎么处理
在法院开庭的审理的过程中,是需要双方都到场,到场之后才会更加的顺利进行,如果说被告这个时候没有到场,应当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没到现场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1、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2、法院执行期限最长是六个月;
3、如判决给付的日期不履行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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