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能看原告的举证材料吗
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的话,一般都是属于的谁起诉谁举证的,所以说原告方面在诉讼的时候需要给举证的材料,这个时候被告方可不可以进行查看?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能看原告的举证材料吗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
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第七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第十条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