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司债务怎么样分割
一、离婚公司债务怎么样分割
离婚公司债务一般不分割。而是确认承担人。即属于个人所负债务,一般归债务人自行承担,属于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房产分割怎么样出售
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在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出售。或者可以请求法院对方的房屋进行拍卖,所得拍卖的款项由双方进行平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前的债务怎么样认定
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或者另一方在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一个人名义所负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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