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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25 阅读: 107次

一、公司债务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2、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其他责任。

二、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三、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怎样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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