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原告主动联系被告人会怎么样
遇到家暴的人现在很多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有些家暴的受害者提起了诉讼,但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又主动的去联系了被告人,结果在被告人求情下心软了而想要撤诉或是有其他的表现。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一、家暴原告主动联系被告人会怎么样
联系被告都代表会有什么影响。按法律规定,原告起诉时,应当举证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知情者的证言等),开庭时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法官根据当庭原告方的证据足以认定,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大多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据不同意的,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家暴原告主动联系被告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家暴不撤诉、不心软等等,就可以去继续追究被告的法律责任。在若悠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面对家暴原告主动联系被告人的情况不知道怎么办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