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民间借贷关系中是有保证人的,保证人也存在着很关键的作用或是地位,有些保证人在替人担保保证的时候,遇到了债务人消失等等的情况,自己代替了债务人偿还相关的债务之后,想要去行使追偿权。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一、民间借贷中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可以先找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1、主债务及其利息;
2、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
3、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
4、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要是有需要行驶追偿权的话,最好是能够清楚具体追偿权行驶的条件跟实际的要求等等,避免给自己带来各种麻烦。民间借贷中保证人遇到了要自己被债权人追债的情况该如何去处理比较好,就应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