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查看原告的证据材料吗
在案件诉讼中,我们知道双方都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在诉讼中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作为被告是否可以进行查看原告的证据材料呢?这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告可以查看原告的证据材料吗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第七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第十条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是实际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可见被告是能够查看原告的证据材料的,大家都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