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入户盗窃
一、如何认定入户盗窃
认定入户盗窃是指行为人进入个人居住的室内实施盗窃行为,犯罪构成要件分别有:主体要件是满十六周岁,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他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住宅安宁权;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盗窃罪的共犯的认定: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各行为人的行为形成一个互相配合的统一的盗窃犯罪活动整体;
3、各行为人的行为与盗窃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盗窃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即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犯盗窃罪既遂;
2、行为人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无论其盗窃数额多少,都可以认定为盗窃罪的既遂。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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