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原法人的民间债务谁来承担
一、公司转让后原法人的民间债务谁来承担
公司转让后原法人的民间债务仍然由公司来承担。公司转让,但是公司的主体并没有消灭。债权债务并没有转让。公司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起到公示的作用。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权转让后承担转让前的债务吗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民法典中企业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企业转让后债权债务应当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民法典中并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如果企业是合并的,则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如果是公司分立的,则债权债务由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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