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是否可以起诉证明人
被告人在知道自己被起诉是因为证明人跟原告说了或是证明什么,在知道自己成为了被告之后,有些被告人也非常的气愤证明人的做法,也打算去起诉证明人,进一步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自己还有官司在身。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被告人是否可以起诉证明人
可以。
1、法院立案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在起诉状中,须写明被告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该内容多为身份证信息的内容。
2、一般被起诉的人即被告都不会给原告身份信息,可以咨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户籍所在地后,会自己去调查,到法院开调查函到派出所打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对此,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有的法院就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其作法为:“被告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卡或暂住人口信息卡;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则应当提供工商局或其他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工商经济信息中心查询通知单等。对于当事人在立案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补交。否则不予立案。
被告人如果打算起诉证明人的话,最好是能够将自己的官司好好的打好,等官司打赢了之后再去考虑起诉证明人的事情。如果你或你朋友遇到自己是被告人又想要去起诉证明人的情况又不知道是否要起诉比较好,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