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什么
一、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什么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如下: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只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和借条都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凭证,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的,不影响出借人主经债权。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借款没有借条的追债方式是先和借款人协商处理。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如下: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届满返还借款的期限,自返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3、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自贷款人确定的返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三、借款分期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吗
借款分期合同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主要条件如下: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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