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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18 阅读: 106次

一、取保候审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取保候审申请书;拘留或逮捕通知书;家属申请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律师代理申请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保证人担保的,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嫌疑人有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3个阶段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三个阶段指的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出申请。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此时取保候审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此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此时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3、审判阶段: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有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下列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取保候审提供的材料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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