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是如何的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包括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及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为:
1、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体要件,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为故意。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灭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构成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条件有什么
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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