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制定遗嘱时在场但不是遗嘱的见证人可以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个人遗产的,而遗嘱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多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继承人在制定遗嘱时在场但不是遗嘱的见证人行不行?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继承人在制定遗嘱时在场但不是遗嘱的见证人可以吗
遗嘱是由被继承人制订的,如果是代书遗产的,不得由继承人代书,应该由遗嘱见证人代书,所以继承人代书遗嘱是不具有效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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