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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构成要素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13 阅读: 121次

一、故意毁坏财物构成要素有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构成要素有: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怎么样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体现在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故意毁坏财物50元够拘留么

故意毁坏财物50元不够拘留。故意毁坏财物五十元属于情节特别轻微,一般会不予处罚,让当事人互相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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