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要不要开庭
开庭审理的意思就是,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需要组成合议庭或者有采取独任制,开庭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开庭的,公示催告立案之后,需要开庭审理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要不要开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兴趣的话,接下来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熟悉一下吧!
公示催告程序要不要开庭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不需要也不应当开庭审理。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