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院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会这样裁判:非法买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倒卖土地的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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