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如何判刑?
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如何判刑?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这样判刑:
1、自然人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出于故意,对依法应当保存且涉及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会计凭证予以销毁的;
2、故意销毁了应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的会计凭证的;
3、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法院的量刑:
1、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毁坏财物的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法院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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