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一、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通过下列方式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一、了解借款方用途是否合法。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借贷关系要合法。
三、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四、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币种;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解除
民间借贷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民间借贷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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