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需要还吗
一、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需要还吗
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不用还,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父母欠债子女需要还吗
父母欠债子女一般不需要还,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
一般都认为,父债必须子还,实际上并非如此,债权债务具有附属性,其针对的是债权债务本人,除非当事人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债务不发生转移。
但是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如果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则其应当在所受遗产的范围内对父母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其也就不负有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父母欠的债可以要求父债子还吗
父母欠的债不能要求父债子还。因为对于父母所欠的债务,只有欠债的父母具有偿还义务,其子女是没有偿还义务的,我国法律上更是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不过如果欠债的父母去世了,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此时可以要求继承遗产的子女偿还父母的债务。但他们也仅仅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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