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10 阅读: 145次

一、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

医疗纠纷未做尸检,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对尸检问题,医患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和责任,谁拒绝或者拖延,谁就承担责任。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二、发生医患纠纷,如何申请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具体来说,医疗纠纷鉴定有以下三种启动程序:

1.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

2.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

3.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发生医患纠纷,如何申请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具体来说,医疗纠纷鉴定有以下三种启动程序:

1.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

2.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

3.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88632.html

若悠回归